张金兰,女,1928年生于郯城县花园乡。张金兰6岁学艺,8岁登台演出,19岁时就基本掌握了柳琴戏的一些传统剧目,承担剧中的主要角色,在郯城、新沂、徐州一带流动演出,并在当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1953年应邀参加临沂柳琴剧团,从此结束了她流动演出的旧艺人生涯。在艺术上更加努力进取,精益求精,逐步形成了她独特的表演特点和演唱风格。
张金兰在柳琴戏的艺术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。1954年,在山东省首届戏曲观摩大会上,她凭借《闹书房》一剧荣获演员一等奖,1956年在山东省戏曲观摩会演中,以《休丁香》中的出色表演,荣获演员一等奖,获得金质奖章一枚。1960年,上海唱片社专题为张金兰灌制了《王三姐剜菜》、《王二英思夫》、《丝鸾记》、《父女顶嘴》、《状元打更》、《喝面叶》、《秦香莲》、《三击掌》等脍炙人口的唱片。1982年,应广大观众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,再次将其传统剧目灌制唱片全国发行。国家、省市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等新闻媒体多次专题报道她的唱腔艺术。2006年,《中国戏剧》杂志还以《“看戏不见张金兰,百花两毛钱”——访拉魂腔表演艺术家张金兰》为题,对其进行了专题报道。
张金兰在刻苦钻研业务、提高艺术水平的同时,时刻关心柳琴事业的发展,关心青年演员的健康成长。经她指导和培养的演员数不胜数,可谓桃李满天下。经她培养的学员都已成为各专业团体的骨干力量。其中以临沂市柳琴剧团实力最强、影响最大。
2006年由我市申报并被批准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。2008年被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