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部门预算
目录
第一部分 概况
一、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
一、2014年收支预算表
二、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三、2014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第一部分 概 况
一、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
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,是于2012年8月在原临沂市艺术剧院(临沂市柳琴剧团)基础上组建的副县级事业单位,现在职人员76人,离休人员4人,退休人员58人,遗属22人。下设:柳琴戏展演、综合演艺、舞美技术服务、演出联络、艺术创作、培训学校等专业科(部)室,并有蒙山沂水大剧院作为宣传推广柳琴戏的专业剧场。是我市唯一的、规模最大的集戏曲、歌舞演艺和舞台技术服务、场地租赁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演艺团体。
其主要职能为:文艺创作,策划、组织演出,艺术培训,演出场地的管理与使用等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预算包括: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预算。
纳入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:
序号 |
单位名称 |
备注 |
1 |
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 |
市本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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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
表1.2014年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收支预算表
单位:万元
收 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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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 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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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 目 |
2014年预算 |
项 目 |
2014年预算 |
一、财政拨款(补助) |
624.48 |
一、基本支出 |
725.00 |
二、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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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福利支出 |
583.61 |
三、其他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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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|
140.55 |
四、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 |
118.00 |
商品和服务支出 |
0.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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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公用支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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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项目支出 |
17.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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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执收成本类支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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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经费类支出 |
17.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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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收入合计 |
742.48 |
本年支出合计 |
742.48 |
上级补助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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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缴上级支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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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结转、结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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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转下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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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专项结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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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性基金结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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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户结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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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总计 |
742.48 |
支出总计 |
742.48 |
表2.2014年临沂市文广新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单位:万元
科目编码 |
功能科目名称 |
2014年预算数 |
类 |
款 |
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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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 |
742.48 |
207 |
01 |
07 |
艺术表演团体 |
432.51 |
207 |
01 |
07 |
艺术表演团体 |
118.00 |
208 |
05 |
02 |
事业单位离退休 |
174.49 |
207 |
01 |
07 |
艺术表演团体 |
17.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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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3. 2014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单位:万元
总计 |
因公出国(境)经费 |
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|
公务接待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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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计 |
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|
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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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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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4 |
0 |
0.54 |
0.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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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
(一)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,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纳入年度预算。
(二)认真执行中央、省和市委、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,努力增收节支,控制行政成本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(三)根据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、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;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;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,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,区分轻重缓急,结合财力情况编制。
二、收支预算总体情况
2014年收入预算为742.48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(补助)624.48万元,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118万元。
2014年支出预算为742.48万元,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583.61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0.84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.55万元,项目业务经费支出17.48万元。
三、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
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5.00万元,具体情况如下:
1、工资福利支出583.61万元,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374.70万元、年终一次性奖金34.55万元、社保经费174.36万元。
2、商品和服务支出0.84万元,主要用于办公费、印刷费、水电费、邮电费、取暖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费等费用支出。
3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.55万元,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补贴39.85万元、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41.08万元、抚恤和生活补助14.95万元、住房公积金44.82万元等。
4、项目支出业务经费类17.48万元,主要用于离退休取暖费17.48万元。
四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表说明
2014年,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、公务接待费等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共0.84万元。
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预算0万元。
(二)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.54万元。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。
(三)公务接待费预算0.30万元。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